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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计划

[ 字体: ] [ 手机版 ] [ 全文21181 字 ] [ 时间:2020-11-13 09:30:17 ]

民政工作计划模板集合6篇

  光阴如水,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工作计划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政工作计划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政工作计划 篇1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灾害救助制度:健全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完善救灾工作预案;抓好救灾仓库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以及灾后重建家园工作机制等抗灾救灾工作机制,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准入、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监管;规范完善城乡低保档案备案制度;适时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建立由上至下覆盖全市低保业务管理的网络信息系统;争取各地落实基层低保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

  农村五保供养:按照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力争使现有敬老院50%达到省定等级标准。制定和落实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使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基本达到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慈善超市建设以及社会捐助救助等社会配套救助。

  二、进一步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

  双拥工作:紧紧围绕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提高部队打赢能力的总要求,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形式,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积极为驻军解难事,办实事,提高军事斗争准备保障能力和部队战斗力。每年完成20%的社区、企业实现双拥工作进驻。依托地方院校,建立科技拥军基地。落实对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随军家属等对象的社会优待。

  优抚安置: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按3%左右的比例调整;严格界定优待金的发放对象,及时兑现优待金;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加大退伍士兵安置改革力度,妥善处理好历年遗留的个别退役士兵安置问题。继续落实53年底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退休人员困难补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军供站的保障应急机制,确保军供任务安全、有序、整点。认真做好省上审定的军队退休干部、伤病残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民间组织管理:以民间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民间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体系。,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慈善类民间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建立民间组织评估和社会监督体系,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社会监督,社会福利社会化。今后五年,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利用民间资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床位数要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以上。

  殡葬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破除陋习,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服务,提倡绿色殡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大三沿五区的整治力度,加大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进一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

  村民自治工作: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建设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抓好四个民主的落实。继续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立足农村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合理引导村民委员会将四个民主转化为可操作的规则和制度,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从20xx年开始在全市村民委员会全面开展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到20xx年,使全市80%以上的村民委员会达到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社区工作:健全和完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高社区队伍素质,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居民会议为主体的民主决策制度。积极推行社区事务公开办事制度,把居民群众关注和涉及居民利益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及时公开,接受居民监督,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构建我市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民政工作计划 篇2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工作按照年初计划和目标任务执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年工作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民政工作呈现出“思路清、有创新,措施实、有经验,效果好、有亮点”的特点。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风清气正民政。

  局党组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推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以身作则,争当廉洁从政的表率。一是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改进工作作风。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制订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三个专题的研学,党组书记带头讲了专题党课,班子成员分别在联系点进行了讲专题党课。二是加强措施落实。制定了“两清单一制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全体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从上下班纪律等小事抓起,推动机关作风好转;抓制度建设,重新修订印发了《市民政局人事管理制度》和《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出台《市民政局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推动规范管理;坚持开展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坚持对新调整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加强工作督导。专门成立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有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行政高效,服务优质,群众满意。

  (二)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提前完成省、市政府20xx年十件民生实事中涉及到的民政事项。8个县(市、区)低保、五保、医疗救助、孤儿养育标准提标任务全面完成。人均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440元和286元,低保补差平均水平达到375元/月和181元/月,我市现有低保对象47246户、109640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4193户、8099人,农村低保对象43053户、101541人,截至11月,低保资金支出24503.1万元,其中城镇低保资金支出3914.2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支出20588.82万元;全市现有五保对象20501人,1-11月份五保供养资金支出12003万元,五保供养人均标准达到6388元/年;截止11月份,我市医疗救助困难群众227565人次,医疗救助金支出6277万元,其中住院救助25278人次,资金支出5331万元,人均医疗救助标准达到20xx元,我市各县(市、区)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XX区达到了80%;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按新标准发放,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全市孤儿总数为1301人,其中机构养育儿童123人,社会散居孤儿1178人。

  (三)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市本级和XX区、清新区、XX市、连XX县已经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规范了动态管理,加大了低保、五保对象核对核查力度。8个县(市、区)全部实行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制定了《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今年以来,我市临时救助共2663户次,救助水平为685元/户次,全市共投入临时救助资金1567万元。

  (四)有力有序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29.6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4649人,倒塌房屋509间,直接经济损失29021.5万元。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帮助灾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下拨中央和省财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237万元,发放大米、帐篷、蚊帐、毛巾被等救灾物资一大批。灾后重建工作稳步开展,目前235户“全倒户”已有104户完成重建工作。创新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性社区,今年已申报4个减灾示范性社区。举办了全市灾害信息员及救灾物质仓库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灾害信息员的报灾业务能力。

  (五)基层自治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主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为使我市各地自然村成立的村民理事会更好的发挥作用,我局对全市村民理事会的现状进行了全面调研,认真分析了影响村民理事会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推动村民理事会进一步发挥作用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工作,同时起草了《市在村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试点工作方案》和《市村民理事会工作规则》两份文件。二是积极开展“村(居)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根据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印发了《市“村(居)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召开了试点工作推进会,就试点工作如何推进、开展、落实进行了指导及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任务、内容及目标。目前具体工作有序推进,逐渐铺开,初见成效。三是配合做好城市社区治理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能,合理厘清政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职能分工。我局将村居委会目前承担的工作进行归类,分为“依法承担”、“依法协助”、“支持服务”、“购买服务”、“禁入事项”五大类,拟制定社区工作目录,实行“费随事转、权随责走”,逐步减轻居委会工作负担,做好居民自治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居民自治下移。针对社区类型及其特点,合理调整设置居委会规模,再造社区“自治单元”,推动居民自治下移到新的自治单元。目前,大部分县(市、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了1-2个社区进行试点工作,进行社会治理探索。四是积极做好区划地名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单位招标工作。结合龙塘试点开展了本市的地名普查业务培训,为全面推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打下了基础;圆满完成粤桂线联检的有关工作,联检工作受到了省厅的表扬。

  (六)养老福利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是养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市福利院老年公寓项目进展顺利,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力争春节前开工建设,预计20xx年7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市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47间,床位16171张,床位数已经达到省的要求,养老行业良性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加快。二是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有序进行。我市遴选了XX区开展试点工作,做好了困境儿童摸底调查统计工作;三是大力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我局会同市公安消防局召开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联合印发《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两部门协同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范围、时间节点、整治目标做出了明确部署,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治到位。

  (七)双拥优抚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扎实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创建列入“五城同创”范畴。今年9月,省检查组对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组高度肯定我市双拥工作,给出了“理念新、谋划远、工作实、亮点多”的评价,非公经济组织拥军是突出亮点,成立了非公组织拥军协会,开展了蓝丝带进军营等特色鲜明的双拥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双拥工作稳步推进。落实了双拥政策,解决部队官兵后顾之忧。今年,共接收军转干部30名,落实各项随军家属安置、补助措施,今年共计发放安置费、生活补助金共计108.48万元,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15名退役士官进行了妥善安置,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补助金2266.62万元;全市共接收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1021人,473名冬季退役士兵入学参加2年以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各类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全年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8711.97万元;积极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为5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检查治疗、送医送药,共发送价值10万多元的药品和医疗器具。认真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截至11月份,我局共接待退役人员上访40余批200多人次,处理退役人员信访案件20多宗,工作人员接听退役人员咨询优抚安置政策待遇以及询问认定参战身份协查结果的电话600多次。

  (八)突出培育管理,有效推动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社会组织建设有了新突破。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了1422家,比去年增加了80家,今年全市社会组织年检率为92%,年检合格率为97 %;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今年6月,市社会组织信息网投入使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网站投入使用4个多月时间,网上受理申报审批业务60起,办结41起,网上年检办理153起。二是多措并举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我局通过加大社工知识宣传力度、大力动员考生报名、组织免费考前培训、通过考试给予奖励等措施促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制定了《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实施方案》,明确考试报名费和辅导资料费由考生所在单位报销,通过社工考试的考生可获得初级800元、中级12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举办了两期全市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共有近1300名考生参加了培训,20xx年全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达到了创纪录的3478人,同比增长了271%,通过社工考试的人数达502人(通过审核人数499人),增长了281%,通过考试人数在全省排名第八位,粤东西北地区排名第二位,目前全市持证社工共803人。

  (九)规范服务,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殡葬管理工作稳中有进。8个县(市、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减免7项基本服务收费,实现了惠民殡葬全覆盖。1-11月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受益总人数共9123人,免补总金额为1006万元。全市遗体火化率保持稳定,1-11月全市共火化遗体21418具,户籍人口遗体火化20346具,全市遗体火化率基本达到100%。二是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救助管理工作,今年全市各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求助人员2665人,其中未成年人94人。三是老年保障优待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已全面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向8万多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3千多万元。7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用新版《老年人优待卡》,截至11月底,全市已发放老人卡16万张。银龄安康行动开展以来,政府统保人数达到了67918人,全市8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本年度统保投保工作;此外,我市还成功举办第六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募集善款4478.9万元;在全省彩票发行整体下滑形势下,我市福利彩票发行预计全年可达4.5亿元,基本能完成省厅下达我市销售任务;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各项出入库手续齐全、规范、完备,顺利通过省审计厅的审计;认真做好了婚姻登记工作,截止11月底全市结婚对数为35028对,离婚对数为8294对,英德、阳山、连山、清新、佛冈、清城六县(市、区)被授予“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称号。

  二、积极探索,打造了一批亮点工作

  (一)大力推行基层好的做法,积极探索建立大病关爱基金。大力推动成立重大疾病关爱基金,20xx年,我市清新区率先在全省成立了首个大病关爱基金并设立了专门的基金管理办公室,大病救助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募集大病关爱基金1294.56万元,已关爱救助大病困难患者418人,救助金额1016.95万元,人均救助金额达2.43万元,救助金额5万元以上的有21人,救助金额最高的一人为11万元,有力地拓展了医疗救助内容,改革创新了医疗救助方式。为总结推广清新区大病关爱救助工作试点经验,我局印发了《关于推动成立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的通知》,推动在全市各县(市、区)成立大病关爱基金,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

  (二)大力推行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新模式。我市20xx年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以来,我局大力推进农村建立村民理事会,年初部署这项工作,通过各级民政部门努力,到目前,全市共成立村民理事会14554个,基本实现全覆盖。近期我局起草了《市村民理事会工作规则》,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当前,市各地农村建立了村民理事会,形成“村党组织提事,村民理事会议事,村民代表大会决事,村委会执事”的民主决策机制,使其村中的事务形成“有人理事,有事可理,初见成效,群众认可”局面。村民理事会发展村中公益事业,改善村容村貌,带动农民群众整合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协调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成为广大农民直接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真正实现民事民治民管。

  (三)积极探索复退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新突破。按照省厅的部署,我局较好地建成了市、县、镇、村四级复退军人管理服务平台,形成了网格化管理。通过主动了解复退军人基本情况、主动服务和约访,促进了复退军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升了复退军人服务管理水平。

  (四)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我市完成了社会化组织“去行政化”、“去等级化”,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为切实解决好社会组织管理机构、人员不足问题,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我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成立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请示》,着力推动成立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分页阅读第1页:市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第2页:存在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事业发展受到诸多制约。一是各级财政对养老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养老机构规模小、设施陈旧、急需改造升级。二是由于养老建设用地指标难以落实,准入门槛相对较高,相关手续比较繁琐,制约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三是现有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难以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专业化的服务人才严重不足。

  (二)退役人员信访维稳工作仍在高位运行。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我市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与珠三角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以我市现有经济状况,难以满足优抚对象快速增长的利益需求,很难疏通他们的思想、平衡他们的心理。导致经常发生退役人员因群体、地域之间的攀比心理而上访、缠访,甚至越级上访的现象,退役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压力仍然较大。

  (三)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不足,且利用率不高。部分县(市、区)与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每个乡镇平均拥有2座以上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未能满足群众办丧需要。受旧观念影响,目前已建成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空置率较高,加大管理维护成本。

  四、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着重从构建好几项体系入手,做好20xx年民政工作。

  (一)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力争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水平达到全国前列。一是进一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从20xx年起,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到20xx年,我市的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到不低于457元和206元。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确定。全市医疗救助水平在十三五期间,特困供养人员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健全我市各级临时救助制度,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积极探索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基层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的重要作用,及时发现核实临时救助对象,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二)努力构建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一是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XX市区域性敬老院项目建设,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模式,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制定社会资本运营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通过委托管理、合作经营等公建民营方式,逐步实现社会化运营。二是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给予资金补助、提供服务场所等扶持措施,引导和鼓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培育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大力推广XX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经验,20xx年,在XX区新建一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他各县(市、区)新建不少于一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是建立健全孤儿保障长效机制,逐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在探索的基础上,推广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建立惠及全体儿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四是确保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到位。通过本级财政加大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和社会力量捐资,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设施的建设改造,配齐消防器材和设备。对前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对照整改,保障投入,确保将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启动“三社联动”试点,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20xx年,我市将启动“三社联动”试点,试点社区不少于10个,我局将把“三社联动”工作作为民政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形成以“三社联动”为主体形式的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新格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区服务创新、提高社区服务管理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将试点社区创建成为“自治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机制好、风尚好”的幸福社区。

  (四)努力构建基层民主自治体系。

  以农村综合改革和社区治理改革为契机,以厘清基层社会权能分配为突破口,以便民利民为落脚点,以推进“三社联动”为抓手,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培育城乡社区建设多元主体,推进体制创新,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创新,民主监督创新,努力形成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负责、社会组织协同、城乡居民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新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不断创新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服务体系。

  巩固和发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成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促进军地融合式发展,推进双拥政策法规的得到落实。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六)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制度;社区社会组织按照“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的要求实行放宽条件登记。进一步优化培育环境,不断壮大我市社会组织总量。二是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局势,形成服务到位、监管有效、多方参与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重要作用。

民政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全区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以建设“阳光民政”为总抓手,加强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岱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一是把实事办好办实。今年区委、区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落实综合救助制度列为为民要办实事项目,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城乡低保月标准降低到1.8:1以内。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困难家庭救助管理系统,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成立区社会救助中心,推动乡镇(街道)成立救助窗口,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健全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市出台贯彻意见后,制定出台区级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救助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办法》。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主要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到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的70%以上。三是规范管理。继续巩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开展以重新复核、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年度审验。全面建立区级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健全核对机制,规范开展核对工作,逐步扩大信息核对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城镇“三无”老人、困难失能和高龄老人等福利保障制度。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流浪乞讨联络点、联络员的作用。继续配合市局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四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委员会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乡村。继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区、乡、村应急预案,指导乡镇通过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及时、规范报灾,确保灾情报送及时、准确。落实《XX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养老需求。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我区《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农村幸福院41处,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全面完成“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分类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农村幸福院重点抓规范,适时开展“农村幸福院规范建设年”活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抓完善,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完善服务内容;居家养老信息平台重点抓运行。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敬老院新(扩)建工程;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创新养老服体系发展形式。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探索建立敬老院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模式,建立1至3处试点,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培植1到2处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主体,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工作。围绕巩固扩大“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成果,立足实际,加强军民融合体制建设,与驻区部队共同探索融合式发展模式和经验,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经常化、特色化和标准化上狠下功夫,积极做好下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的各项筹备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优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省市要求,修订《XX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医疗补助比例;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XX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优抚对象看病、住房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设,有计划地开展轮流修养工作。以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发挥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扩大岱岳烈士陵园“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创建成果,做好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的申报工作。三是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入推行“三公开一监督”的阳光安置办法,采取考试考核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按时保质的完成好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愿训全训,同时探索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新模式。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安置经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对社会组织实行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社分开、逐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等创新扶持发展方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社会组织的审批程序,实行直接登记。进一步开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范围。打响“岱岳品牌”,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17个乡镇(街道)都要有本地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抓好社区内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三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党总支的作用,积极培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督导乡镇(街道)的社会组织党总支,要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总支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及时选派党务工作者,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

  (五)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力度,16个城市社区要借旧村改造的时机,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社区服务中心,商品化小区要加大办公房交付力度,为社区发展奠定基础,其他乡镇(街道)新增1个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二是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学习借鉴“2+n”社区管理机制,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培树工作试点,以点带面推动社区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服务职能。督导乡镇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确保50%以上村居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促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向社区延伸。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进行“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四是深化村(居)民自治。依法指导未完成换届的重点难点村完成换届;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章立制和民主管理等工作,推动村委会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全区2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对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逐步改造规范升级。根据省、市20xx年全民惠民殡葬全覆盖政策,全面做好实施前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培树典型,发挥其带头、宣传、教育、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扎实开展“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提高依法管界水平。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和地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千年古镇、千年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普查调研,积极推进申报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地名命名和更名工作,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三是优化社会事务服务。巩固“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完善“四公开一自愿”制度,做到阳光、诚信、优质服务。全面实施殡仪业务实时在线办理,推进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条件。

  (七)继续推进慈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关于慈善捐赠工作,区里不再专门召开“慈善月”活动动员会,各乡镇(街道)、两个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前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完成20xx万元捐赠任务目标。一是创新募捐方式。要依托慈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在宣传、劝募、救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注重社会参与,广泛调动企业及广大群众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抓好企业冠名基金设立和慈善专项基金的落实工作,鼓励个人设立小额冠名基金;要积极推广厂矿企业和村(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在村(居)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捐赠活动。二是形成捐赠合力。突出抓好机关、企业和农村三个募集重点,一方面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头作用。号召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确保机关个人捐款不低于去年的捐赠数额;另一方面积极与驻地重点企业对接,特别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劝募力度,号召企业捐赠1天利润。同时动员基层力量,向农村延伸,大力宣传慈善理念,提高群众慈善意识,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活动,鼓励引导农村群众捐赠,培育慈善募捐工作的增长点。三是提升慈善救助水平。要把慈善救助和综合救助结合起来,加强救助衔接,救助资金可先从慈善资金中列支;要加强慈善救助资金审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以提高慈善款物使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加强对慈善资金流向引导;要继续规划实施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各项救助工程。同时区民政局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民政工作计划 篇4

  按照市市委、市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总体方案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局的任务分解情况,将xx年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理顺内部关系(xx年1—3月)。

  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界定行政职能,防止和减少推委扯皮。优化内部岗位职能,科学划分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量化到具体岗位,着力解决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职责不清的问题。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xx年1—3月)。

  对过去发布的文件及有关工作规定,进一步的清理。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重新修订完善,努力消除阻碍加快发展的政策性障碍。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强化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职能(xx年1—6月)。

  滤布认真清理民政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按要求应该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禁止出现“体外循环”,努力扩大“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积极推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提高审批项目的就地办结率,审批事项所涉及的审核、签批、收费、办事结果等主要环节均在中心完成。

  四、实行两次终结制(xx年1月起)。

  机关受理的申办事项,凡符合规定的,要求在承诺的期限内批办完毕;手续不齐备的要一次性讲解清楚,手续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成。逾期视为默认同意。

  五、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xx年1月起)。

  进一步总结政务公开经验,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宽领域,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凡能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凡依法应该公开的信息都要公开,凡群众要求公开并且可以公开的服务信息都要公开。工业滤布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电子政务建设培训学习,积极争取创办民政网络,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努力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六、进一步强化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xx年1月起)。

  进一步强化考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环境;进一步健全以制度管理管事的工作机制。

  七、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制度。

  健全机关效能考核制度,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办法,把绩效考评与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履责情况、依法依据、服务质量等情况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民政工作计划 篇5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党委政府换届后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按照“1346”总体思路(完善一个体系,实现三项突破,加强四项建设,抓好六项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内提效能,外树形象,切实履行好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深入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做出新的.贡献。

  (一)完善社会救助一个体系建设

  城乡低保。今年区委、区政府再次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为全区为民要办的实事,要求“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0%,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xx元,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的35%,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65%,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乡四级财政解决。这些都是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具体工作中,要建立完善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适应的动态增长机制;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实施申请受理、家庭收入核查、低保资格认证工作;要成立全区低保审核工作小组,严把“入口关”,同时建立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信息比对机制,落实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每年全面公示一次,打造“阳光低保”,确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

  救灾救济。要认真贯彻落实《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和《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全区减灾救灾指挥中心,以推进乡镇和村级预案编制为重点,形成上下衔接配套的救灾预案体系。要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灾水平。要建立一处高标准救灾储备仓库,建立健全救灾储备物资预算机制,规范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调运和市场化储备机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制度化轨道,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个乡镇、街道,特别是容易出现地质灾害的乡镇,要规划1—2处紧急避难场所。要全力做好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推行灾民救助卡制度,实行“阳光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大病医疗救助。要按照区医疗改革的有关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及救助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和其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孤儿救助。要继续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孤儿认定和资金发放程序,完善全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并逐步建立统筹解决孤儿生活、教育等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孤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实现三项工作突破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示范的全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福利养老机构建设方面,要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全力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以厨房改建为重点,推进浴室、卫生室等项目改造,推广祝阳镇敬老院管理办法,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电子档案信息建设,制定出台《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全区敬老院养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集中供养率稳定在73%以上。要做好五保供养提标工作,确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200元,并按市区镇2:4:4的比列分级承担。要通过市场手段,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一是可借鉴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探索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开拓养老新渠道,二是可依托夏张镇国际养生养老基地建设,探索建立1处相对集中的养老服务机构,做到公益性养老和社会化养老相结合,打造五保对象养老新模式,实现全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突破。

  社区建设。要深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城市示范社区的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强化社区建设调研工作,拓清底子,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做好城市社区建设规划,提出解决新建住宅小区和旧村改造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议。制定出台我区《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提升为社区居民服务水平。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双先双覆盖”工程,在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有序扩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在此基础上,以建立全区民生服务中心为契机,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推动社区网格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服务信息化和社会化,创建出具有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努力开创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

  社会组织管理。按照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结构,重点发展公益慈善类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试行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缩短审批时限,力争登记合格率100%。按照“新设禁止、既有渐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问题。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模式,推动组建“兼合式”党组织,实现党组织覆盖率超过60%,党的工作全覆盖。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推树一批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作用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搞好以年检和重点检查为基础的日常监督,重点检查社会组织按期换届、财务管理、干部兼职和制度建设等内容,确保全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民政工作计划 篇6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20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20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20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20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自20xx年来,我区结合20xx年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开展了三批次低保户危房改造,共计完成423户倒房户重建和低保户危房改造,但仍有部分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全区共计116户。通过今年的调查,农村还有土坯房2600余幢,其中为村民唯一住所的土坯房1125幢(户)。对此,根据全市要求,20xx年启动“消灭土坯房”行动,对村民唯一住所的农村土坯房改造的补助3000—5000元,对低收入家庭从高补助,对一般户从低补助,20xx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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