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计划
关于民政工作计划汇编五篇
时间稍纵即逝,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工作计划了。做好工作计划可是让你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民政工作计划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政工作计划 篇1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20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20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20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20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自20xx年来,我区结合20xx年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开展了三批次低保户危房改造,共计完成423户倒房户重建和低保户危房改造,但仍有部分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全区共计116户。通过今年的调查,农村还有土坯房2600余幢,其中为村民唯一住所的土坯房1125幢(户)。对此,根据全市要求,20xx年启动“消灭土坯房”行动,对村民唯一住所的农村土坯房改造的补助3000—5000元,对低收入家庭从高补助,对一般户从低补助,20xx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
民政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我市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完善民生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服务联动机制、打造社会服务基础平台,努力建设服务型现代民政,全力推进我市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一、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均衡发展
一是提升城乡救助水平,规范救助行为。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数据管理信息化,保障对象公开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收入核查多样化,补差标准科学化管理;健全与我市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和城乡低保监督管理机制,巩固动态管理下的低保工作;严格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做好低保人员、低保标准及政策的信息公开;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加大大病补充救助政策。
二是创新救助形式,加强社会救助。完善扶持政策,变“输血”救助为“造血”援助,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援助;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和联动,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关注孤残儿童,做好弃婴及流浪乞讨人员关爱工作。
三是弘扬慈善文化,提高慈善救助水平。进一步挖掘慈善救助项目,做好项目包装、策划与推介,争取上级慈善资金丰富慈善救助内容。继续做好慈善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加大“阳光救助”工程的救助力度。
二、坚持服务群众,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促进社会建设和谐发展
一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工人才的选拔、任用、管理、考核、激励以及培养机制,在政府社会管理部门及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对老年人、残疾人、福利院、妇女儿童青少年服务机构、优抚安置、劳动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并逐步达到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0%左右;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等机构社会工作岗位要达到专业技术岗位的3%左右。在社区两委干部中配备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人员,争取三年内达到30%及以上的比例。巩固深化“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市”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三社”(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机制,从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的三级管理服务模式,扩大至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的多元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建设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继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推动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服务资源向社区集聚,配合完成20xx平方米的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配套扶持政策,为更多的公益类社工组织提供政策、场地等适当支持,培育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规范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建立以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为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多领域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工作,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办法。
四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基层自治机制,规范社区居民议事会和居民院落议事会议事规则,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社区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指导,强化督查,规范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城市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设步伐,会同相关部门、平台公司和乡镇全面完成灌口镇银杏社区、平义社区、南桥社区、栏马桥社区、玉带桥社区,幸福镇新联社区、岷江路社区、彩虹社区、西川社区9个城市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设任务;加大《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和指导,全面完成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福利深化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城乡养老服务新体系。通过“科学规划、统筹管理、完善养老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吸引社会投入”等举措,着力实施“一带、四片区、二十核”工程。“一带”即推进中兴镇—青城山—大观国际养老养生示范带建设,该示范带以都江堰市川投青城国际养老社区项目为龙头进行新建,打造医疗、养老、居住、疗养、度假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中老年养护生活社区,配套完善相应养老养生设施;“四片区”即城区片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龙池、虹口、紫坪铺片区;“二十核”即以解决户籍户集中养老为主要目的,按照一镇一点的原则,结合已建好的10所社会福利机构为依托,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逐步新建10所社会化集中养老点位,完善必要的养老、医疗一体化配套设施。全力打造以“冬海南、夏青城”为发展方向的“居家、旅游、养生、养老”示范基地。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化养老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福利保障型、社会扩充型、居家养老型”综合发展养老产业模式,加大空巢老人服务力度,切实解决特困空巢老人“吃饭难、看病难、自理难”的三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乡镇为老服务设施,拟推荐灌口镇、幸福镇、滨江街道、中兴镇、大观镇、虹口乡为首批申报创建“省级社会化养老示范社区”乡镇,20xx年力争创建1——3个社区为“省级社会化养老示范社区”。
三是切实加强全市敬老院管理。规范敬老院管理制度,实施敬老养老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促进敬老院工作水平的提升;逐步提高城乡“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市老年大学的管理,积极申报省B级老年大学。
四、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完善灾害预防体系,建构灾害预防联动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由民政牵头,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应急办、信息办等部门单位,完善建设好民政系统覆盖乡镇(街道)的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设置集决策服务、启动预案、会商核定灾情于一体的民政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实现报灾核灾、抢险救援的信息化、制度化管理。同时,做好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制度和应急演练工作。
二是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比标准全面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成熟一个、创建一个”原则,计划20xx年创建2个示范社区。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以示范带动全面,着力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技能培训。继续加强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培训率达到100%,增强普及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五、坚持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推进社会事务规范发展
一是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驻地迁移、乡镇合并设置街办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行政区划管理规定,做好区划调整后街道、乡镇边界重新勘界和都郫边界联检工作;按照民政部要求,做好“千年古城”项目申报启动工作;建立完善以地名主管部门牵头、地名标牌设置单位为主,乡镇(街道)配合,三方共同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地名标牌设置管理工作责任,创新地名标志牌样式,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达标。
二是提高民政社会服务水平。倡导殡葬文明新风尚,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规范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手续办理、收费定价、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是加大民政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尸车,电子气炮等扰民行为,逐步禁止在城区及主要干道随意燃放鞭炮、乱扔纸钱等丧葬陋习,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形成文明、和谐的殡葬氛围;加强对公墓(塔陵)的管理,杜绝超标准大墓的出现,从源头上防止炒买炒卖墓(塔位)行为发生;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和完善民政主管,相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六、坚持军民共建,进一步巩固国防工作,促进双拥优抚和谐发展
一是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做好双拥创建宣传月及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争取第四次蝉联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
二是抓好行业拥军工作。推进文化进军营活动,巩固推动跨区域共建协作机制,做好双拥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
三是做好优抚对象工作。继续做好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的调标工作,确保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及时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待遇,优化和建立完善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做好退役军人军龄接续登记工作以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管理工作;做好20xx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和军队退休干部(士官)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继续加大部门协调,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做好政策沟通和解释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维稳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
四是做好“规范化军干所”建设工作。建成并完善军休所荣誉室、图书阅览室、支部活动室和娱乐室,切实提高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争创成都市“和谐军干所”称号;抓好军休所党支部建设,创建规范化支部,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志愿帮扶助困活动。
民政工作计划 篇3
按照市市委、市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总体方案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局的任务分解情况,将xx年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理顺内部关系(xx年1—3月)。
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界定行政职能,防止和减少推委扯皮。优化内部岗位职能,科学划分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量化到具体岗位,着力解决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职责不清的问题。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xx年1—3月)。
对过去发布的文件及有关工作规定,进一步的清理。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重新修订完善,努力消除阻碍加快发展的政策性障碍。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强化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职能(xx年1—6月)。
滤布认真清理民政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按要求应该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禁止出现“体外循环”,努力扩大“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积极推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提高审批项目的就地办结率,审批事项所涉及的审核、签批、收费、办事结果等主要环节均在中心完成。
四、实行两次终结制(xx年1月起)。
机关受理的申办事项,凡符合规定的,要求在承诺的期限内批办完毕;手续不齐备的要一次性讲解清楚,手续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成。逾期视为默认同意。
五、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xx年1月起)。
进一步总结政务公开经验,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宽领域,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凡能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凡依法应该公开的信息都要公开,凡群众要求公开并且可以公开的服务信息都要公开。工业滤布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电子政务建设培训学习,积极争取创办民政网络,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努力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六、进一步强化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xx年1月起)。
进一步强化考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环境;进一步健全以制度管理管事的工作机制。
七、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制度。
健全机关效能考核制度,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办法,把绩效考评与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履责情况、依法依据、服务质量等情况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民政工作计划 篇4
XX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为了扎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以规范化建设工作为重点,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为婚姻家庭和谐做出更大贡献。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一)规范婚姻档案,录入历史资料。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垦区各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检查,对历史资料录入完毕的,婚姻登记处已不具备继续保管档案的,及时与档案局联系,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加快历史档案的录入。对历史档案尚未录入完毕的,争取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部录入。
(二)抽查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情况。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14项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组织各登记处采换一批取互检的方式,对不符合标准的限时完善,仍不能达标的取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
(三)加强培训,保证婚姻登记100%的合格率。采取多种形式对婚姻登记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素质修养、创新工作、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等教育培训,组织各婚姻登记处人员参观学习外地婚姻登记工作先进经验。
(四)加大婚姻证件管理的力度。对各婚姻登记处购买证件时时进行监督,对作废证件统一造册,统一销毁。
二、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对修改后的婚姻登记软件逐步发放到各使用单位,及时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
(二)提高工作人员使用婚姻登记软件的技术技能和办公效率,实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双保管制,将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进行备份,做好使用民政部婚姻登记软件及全国婚姻登记联网的前期准备。
三、文明服务工作
(一)努力创建文明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工作是民政工作最大的窗口,也是影响最大的窗口”。我们要认真学习和理解李学举部长这句话的含意,不断提升婚姻登记的社会功能,发挥婚姻登记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发挥婚姻登记机关在稳定婚姻关系、化解夫妻矛盾中的作用,努力创建文明婚姻登记机关。
(二)宣传易风易俗,倡导婚前健康检查。在婚姻登记工作中我们要宣传婚姻法,提倡易风易俗,婚事新办,勤俭节约的道德风尚,引导改变新婚夫妇举办婚礼攀比的世俗观念。协助政府部门出具健康检查通知书,宣传婚前健康检查对家庭及后代的重要性。
(三)创造优美的婚姻登记环境。按照等级评定标准对登记场所进行装修,登记区域、候等区、颁证区设计更趋合理。
民政工作计划 篇5
1.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
进一步健全村务运行制度,有序扩大基层群众民主参与;完成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直接选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增加话务量,提高服务能力;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加强异地转移安置人员社区管理与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深入实施“政企社”共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模式,继续推进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有效发挥,简化服务流程,丰富服务内涵。巩固“机构挂牌、考核评比、创建达标”三多清理成果,全面实施社区(村)事务准入制度。
2.加大力度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 提高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水平。力推“政社分开”,探索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服务目录与具有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目录的编制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加强管理监督和规范引导,增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3. 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鼓励参加社会工作师职格考试,开展社会工作案例征集交流活动。
四、进一步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
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健全和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宣传殡葬法律法规,确保遗体火化率100%;开展“六边三化三美”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二沿五区”坟墓治理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生态墓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推行生态葬法,提高已建生态墓绿化率,加强骨灰入墓管理。深化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库
五、进一步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按政策提高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深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政策20xx年 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系列活动。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竞争就业能力;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做好退伍军人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路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
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司法厅、省老龄办《关于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切实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维护老年人权益;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实现老有所学;充分发挥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力争30%的村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创新老年活动载体,拓展老龄文化宣传平台;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为老服务阵地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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